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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浪环境: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0

雪浪环境: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85      证券简称:雪浪环境        公告编号:2021-014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9 日上午 10:30 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发
 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其中现场表决 8 人,董
 事周立峰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胡建民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胡建民先生所作《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0
 年度公司经营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经营情况稳健。
    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20 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经
 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独立董事沈同仙女士、周新宏先生、孙新卫先生、祝 祥军先生和周辉先生分别提交了《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三、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切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020 年年度报告》和《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四、审议通过《2020 年度审计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报告》客观详实的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2020 年度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0 年的业绩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 2020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详见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六、审议通过《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所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的反应了公司 2020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该所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执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当年审计工作情况确定审计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绩效考核薪酬,同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基本薪酬的建议。


    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的相关规定,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具体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章程》详见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修订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更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因此,董事会同意对该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总经理工作细则》详见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修订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更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对该制度作出相应修订。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详见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更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对该制度作出相应修订。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修订后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规定,且符合公司实际需求,因此,同意对该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详见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修订后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更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对该制度作出相应修订。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详见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详见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详见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修订后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因此,同意对该制度作出相应修订。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详见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投资者发行相应股份。

  3、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5、决议的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6、对董事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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