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5 证券简称:雪浪环境 公告编号:2019-042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杨建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人,代表股份73,827,1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7311%。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69,098,2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973%。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人,代表股份4,728,8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38%。
3.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代表)股份4,730,1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6348%。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3,827,10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4,730,149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3,827,10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4,730,149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73,827,10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4,730,149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3,827,10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4,730,149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3,827,10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4,730,149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3,827,10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4,730,149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3,827,10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4,730,149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南京卓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73,827,10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4,730,149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仲思宇律师、李文青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