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385 证券简称: 雪浪环境 公告编号: 2018-044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2: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杨建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
事、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69,097,65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0968%。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69,097,6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0968%。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代表)股份 7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69,097,65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0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700 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0000%; 0 股反对,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0 股弃权,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69,097,65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0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700 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0000%; 0 股反对,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0 股弃权,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 69,097,65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0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700 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0000%; 0 股反对,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0 股弃权,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69,097,65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0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700 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0000%; 0 股反对,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0 股弃权,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69,097,65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0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700 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0000%; 0 股反对,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0 股弃权,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69,097,65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0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700 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0000%; 0 股反对,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0 股弃权,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69,097,65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0 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700 股同意,占其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0000%; 0 股反对,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0 股弃权,占其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沈国兴律师、陈成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
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 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雪浪
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特此公告。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