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5 证券简称:雪浪环境 公告编号:2017-036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深圳市深能环保东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能东部”)签订了《深圳市东部环保电厂烟气净化系统设备采购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同”或“合同”),公司在被公示为该项目的中标人及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均进行了公告。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2.本合同货款回收分阶段按比例执行,存在货款回收较慢的风险;同时,若公司不能按时完成交货或安装调试,亦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此,公司将加强项目管理,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注重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收。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深能环保东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5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湖田路112号717室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孙川
经营范围:自有物业地产的租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环保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和服务;信息咨询;会议展览策划;会务服务;展厅的展览、展示业务。从事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分拣整理;垃圾焚烧处理、发电供热工程;工业废水、废气、废渣、噪声治理及综合利用;环保工程及环保相关人员的培训;经营旅行社业务。
2.与公司业务及关联情况
交易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过交易或业务往来。
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3.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能环保”)成立时间较早,成功运营了多个项目,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
深能东部是由其投资设立的,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信誉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的签约双方
买方:深圳市深能环保东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合同价格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亿壹仟玖佰陆拾柒万叁仟圆整
(¥219,673,000.00),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1.55%。
3.付款方式
合同付款基数为除去暂定金之外的合同总价;即:人民币贰亿壹仟柒佰陆拾柒万叁仟圆整(¥217,673,000.00)
付款基数=合同总价-暂定金
①预付款的支付:向乙方支付该付款基数的10%作为预付款;
②基本设计和详细设计完成后,向乙方支付该付款基数的10%;
③投料款的支付:向乙方支付该付款基数的10%作为投料款;
④到货款支付:旋转雾化器等相关设备到货后,向乙方支付该付款基数的40%作为到货款;
⑤调试款的支付:向乙方支付该付款基数的10%作为调试款;
⑥性能验收款:向乙方支付该付款基数的10%作为性能验收款;
⑦设备质量保质金额支付:向乙方支付该付款基数的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
金。
4.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5.合同签订时间:2017年3月
6.合同生效条件及时间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7.合同履行期限
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并货款两清止。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该采购合同的总价为21,967.3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69,
632.31万元的31.55%。若合同能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影响力,提升公司品牌形象,且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
《深圳市东部环保电厂烟气净化系统设备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