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4 证券简称:三联虹普 公告编号:2022-027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衡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2年报审计工作,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按照市场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首席合伙人:余瑞玉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历史沿革:天衡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业务资质:天衡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末,天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455.3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00万元,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邱平,自1996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汤加全,自1993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计婷,自2017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复杂程序等因素定价。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及天衡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过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天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许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经审查,天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贯性,我们同意续聘天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核查,天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贯性,我们同意续聘天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天衡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2021年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天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4、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天衡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该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监事会同意续聘天衡负责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许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