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4 证券简称:三联虹普 公告编号:2021-026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1)01245号),2020 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671,425,757.40 元。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以当前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
317,515,067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 1.50 元(含税)现金股利,共计派发现金
47,627,260.0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经营发展的需要。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 《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法》、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