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4 证券简称:三联虹普 公告编号:2016-042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与江苏永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聚合设备供货及技术服务合同》,合同金额为9,600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5.56%。现根据相关规定将合同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由于项目执行周期较长,存在因宏观经济形势或市场物价水平大幅上升造成公司预期收益降低及其它不可预见的风险。
2、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江苏永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海安县海安镇圣元大道98号
注册资本:29,8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10月9日
法定代表人:陈文凤
主营业务:工程塑料、锦纶6切片、锦纶长丝的研发及销售;差别化功能性锦纶6联合纺丝的研发、生产。
合同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业务往来,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江苏永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由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控股,江苏文凤集团、中山合成纤维公司共同持股,无论从经济实力还是聚酰胺生产管理及产品开发等方面均具有雄厚的实力,履约能力较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名称:聚合设备供货及技术服务合同
合同范围:包括合同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人员培训及技术服务。
合同价格:9,600万元
合同签订时间:2016年4月
结算方式:按预付款、交货款、验收款、质保款支付。
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收到预付款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项下设备机械质保期期满之日止。
违约责任:如因承包人原因在合同规定条件下进行的72小时工艺性能考核中达不到合同规定的产能及技术指标,应按照合同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签署,深化了公司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聚酰胺板块的合作。项目发挥双方在聚酰胺聚合工程技术及聚酰胺产品应用开发领域的优势,打造亚洲最大的聚酰胺化工产品生产基地。双方的合作对公司未来在聚酰胺新材料应用领域的拓展产生积极影响。
2、本合同金额为9,600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5.56%。如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未来2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没有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相关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