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3 证券简称:光环新网 公告编号:2022-001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情况概述
2022年2月9日,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瓴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合作方签署了《厦门铧兴丰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为了抓住数字化经济转型机遇,推动公司数字基础设施部署,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参与投资厦门铧兴丰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或“铧兴丰旭”)。铧兴丰旭将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后开展投资活动,直接或间接投资数字孪生、智能仿真等领域软硬件公司,基金本次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6,810万元,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持有基金14.68%的份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厦门铧兴丰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金海街道新澳路510号704室之06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经营期限:初始经营期限为自交割日起算五年。为实现合伙企业的有序
清算,执行事务合伙人可自行决定进一步延长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执行事务合
伙人亦有权根据投资项目的退出情况,决定缩短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基金于企
业登记机关登记的合伙期限为二十年。
6、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瓴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基金管理人:上海华晟优格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基金合伙人及拟认缴出资情况
基金本次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6,810 万元,各合伙人拟认缴出资基本情况
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类别 出资 认缴出资额 占全体合伙人认缴
方式 (万元) 出资总额的比例
1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瓴晟投资管理 普通合伙人 货币 100 1.47%
有限公司
2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000 14.68%
3 其他有限合伙人(10 名自然人) 有限合伙人 货币 5,710 83.85%
合计 - - 6,810 100.00%
注:各方实际持有基金的份额比例以最终募集完成情况为准。
9、基金将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数字孪生、智能仿真等领域软硬件公司。
在全体合伙人签署完成合伙协议后,铧兴丰旭将办理合伙人变更等工商登记
手续。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后,基金将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备案后开展投资活动。
(二)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华晟优格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0BU27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成立日期:2015年10月28日
6、法定代表人:冯达
7、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8、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铧淦(上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100%持股,实际控制人为China Renaissance Holdings Limited。
上海华晟优格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
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32005。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华晟优格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没有拟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不存在与第三方有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三)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
普通合伙人对基金承担无限责任。
1、公司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瓴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AECM09L
3、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5、成立日期:2017年9月20日
6、法定代表人:王新卫
7、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H0642
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铧淦(上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100%持股,实际控制人为China Renaissance Holdings Limited。
截至本公告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瓴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没有拟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不存在与第三方有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四)其他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有限合伙人对基金承担有限责任,截至公司签署合伙协议之日,包括公司在内的拟认缴基金份额的有限合伙人共11名,除公司外其他10名均为自然人投资者,其基本信息如下:
序号 姓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1 陈春梅 身份证 440***********3622
2 赵文 身份证 321***********4016
3 张洪生 身份证 110***********0076
4 曲静渊 身份证 370***********3488
5 马嘉 身份证 110***********6324
6 汪英 身份证 130***********2121
7 林晓宇 身份证 220***********1011
8 吕松 身份证 210***********1833
9 徐恪 身份证 110***********8918
10 黄明 身份证 421***********2279
其他有限合伙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没有拟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不存在与第三方有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五)其他说明
1、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公司将本次投资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核算。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3、公司在本次参与投资铧兴丰旭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三、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目的
合伙企业的目的是对包括但不限于数字孪生、智能仿真等领域的软硬件公司进行直接或间接股权投资或股权配套投资,或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实现合伙企业的资本增值,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二)基金规模
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 6,810 万元。
(三)出资方式及出资进度
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均以人民币现金出资,缴付时限为 2041 年 8 月 24
日前,具体以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的缴款通知为准。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有限合伙人的出资进度进行调整。
对于未能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缴付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将其认定为出资违约合伙人,出资违约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首期出资违约、出资违约等情形。
(四)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指项目处置收入、投资运营收入、临时投资收入、未使用出资额及其他现金收入在扣除普通合伙人确认的应由全体合伙人或全体参与投资项目的合伙人承担的相关税费、债务、合伙企业费用或支出和其他义务(包括已经发生的和为将来可能发生的该等税费、债务、合伙企业费用或支出和其他义务进行合理的预留)后可供分配的部分(为免疑义,如普通合伙人确认前述税费、债务、合伙企业费用或支出和其他义务根据合伙协议仅适用于特定合伙人,则不应在计算可分配收入前扣除,而应在进行初步划分后,从该特定合伙人的初步划分款项中扣除)。初步划分原则为(1)项目处置收入和投资运营收入所产生的可分配收入应在参与投资项目的合伙人之间按照投资成本分摊比例进行划分;(2)临时投资收入与其他现金收入应根据产生该等收入的资金的来源在相应合伙人之间按照其占该等资金的实缴出资额比例(或普通合伙人善意认为适当的其
他比例)进行划分;(3)未使用出资额将根据各合伙人届时的实缴出资额中实际未被使用的金额向相应的合伙人进行划分;及(4)合伙企业因普通合伙人或其关联方原因而收到的财政返还等类似收入应单独划分给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方,合伙企业因有限合伙人产生的税收返还应单独划分给该有限合伙人。
受限于合伙协议对于投资成本及投资成本分摊比例的约定,初步划分给普通合伙人的部分,在扣除普通合伙人应承担的合伙企业费用(如有)后,应全部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初步划分给任一有限合伙人的部分,除非普通合伙人与该有限合伙人另有约定,在扣除该有限合伙人应承担的税费、债务、合伙企业费用或支出和其他义务后,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实际分配:(1)百分之百(100%)向该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该有限合伙人根据本第(1)项累计获得的收益分配总额等于该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中用于承担投资成本的金额;(2)如有余额,百分之百(100%)向该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