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次聘任常务副总裁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耿岩先生的资格条件、经营和管理经验、业务专长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被聘任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或行业知识,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聘任公司常务副总裁的提名和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聘任耿岩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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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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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