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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环新网:关于注销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09

证券代码:300383          证券简称:光环新网       公告编号:2018-047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9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首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同意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内已授予但未行权的416.79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6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102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545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该激励计划审议时公司总股本545,800,000股的1.00%,行权价格为36.24元。独立董事对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16年4月5日,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

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3、201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确定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取消该2名激励对象的资格并取消拟授予其股票期权 8 万份。调整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00人,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37万份。董事会同意向100名激励对象授予537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6.24元,授予日为2016年4月8日。独立董事就期权授予及本次调整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调整后的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4、2016年4月2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

确认,公司完成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537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股

票期权简称:光环JLC1,股票期权代码:036211。

    5、2016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于2016年4

月13日实施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54,5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人民币(含税)。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36.24元调整为36.22元。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7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和《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确定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取消该名激励对象的资格,并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2016年8月12日修订)》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注销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万份股票期权。调整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9人,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34万份。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99名激励对象,绩效综合考核达标,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同时,公司2016年度实现业绩亦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

条件。本次行权公司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期限为2017年4月18日至2018

年4月6日。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及期权行权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

会对公司调整后的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17年4月11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截至2016年12月31

日公司总股本723,175,6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

元人民币(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2,317,569.40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723,175,6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446,351,388股,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17

年4月28日实施完毕。2017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调整后本次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由534万份调整为1,068万份,第一期可行权数量由213.6万份调整为427.2万份,行权价格由36.22元调整为18.06元。

    8、2018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鉴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确定的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取消上述4名激励对象的资格,并将注销该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6万份股票期权。调整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5人,已授

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42万份,第一期可行权数量为416.8万份。独立董事就

本次调整及期权行权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调整后的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为2017年4月18日至2018年4

月6日,该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416.8万份。截至2018年4月6日,

激励对象实际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00份,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416.79万份。

公司根据《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第一个行权期内已授予但未行权的416.79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上述期权注销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总数为625.2万份。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注销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注销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本次注销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注销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六、律师关于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期权注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期权注销已取得必要的授权与批准,上述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期权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