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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环新网: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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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383 证券简称:光环新网 公告编号: 2018-028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股票期权数量
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 于 2017 年 3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股票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2016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
102 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 545 万份股票期权, 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
普通股,约占该激励计划审议时公司总股本 545,800,000 股的 1.00%, 行权价格
为 36.24 元。 独立董事对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2016 年 4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北京
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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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 2016 年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和《 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
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确定的 2 名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取消该 2 名激励对象的资格并取消拟
授予其股票期权 8 万份。调整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00
人,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37 万份。董事会同意向 100 名激励对象授予 537
万份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为 36.24 元, 授予日为 2016 年 4 月 8 日。 独立董事就
期权授予及本次调整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调整后的首次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2016 年 4 月 20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完成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 537 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
简称: 光环 JLC1,股票期权代码: 036211。
2016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实施了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4,58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人民币(含税)。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行权价
格由 36.24 元调整为 36.22 元。 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7 年 3 月 20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首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和《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
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确定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根据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议取消该名激励对象的资格,并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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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计划( 2016 年 8 月 12 日修订)》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注销该名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3 万份股票期权。调整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
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99 人,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34 万份。 公司首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 99 名激励对象,绩效综合考核达标,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
时,公司 2016 年度实现业绩亦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
件。本次行权公司采用自主行权方式, 行权期限为 2017 年 4 月 18 日至 2018 年
4 月 6 日。 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及期权行权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
对公司调整后的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2017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以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总股本 723,175,6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人民
币(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72,317,569.40 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 723,175,6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446,351,388 股,上述权益分派已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实施完毕。 2017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
案》, 调整后本次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由 534 万份调
整为 1,068 万份,第一期可行权数量由 213.6 万份调整为 427.2 万份,行权价格
由 36.22 元调整为 18.06 元。
二、 公司历次调整情况
因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确定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
具备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 北京光环新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取消该 2 名激励对象的
资格并取消拟授予其股票期权 8 万份。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 201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本次调整后,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
人数为 100 人,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37 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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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 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4,58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人民币(含税)。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3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本次调整后, 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 36.24 元调整为
36.22 元。
因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确定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
具备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的规定,取消该名激励对象的资格,并将注销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 3 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本次调整后, 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99 人, 已
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34 万份。
因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以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23,175,6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
金股利 72,317,569.40 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
723,175,6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
至 1,446,351,388 股, 上述权益分派已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实施完毕。 2017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首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调整后本次公司首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由 534 万份调整为 1,068 万份,第一期可行
权数量由 213.6 万份调整为 427.2 万份,行权价格由 36.22 元调整为 18.06 元。
三、 本次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的情况
1、本次调整事由
鉴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确定的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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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
权, 取消上述 4 名激励对象的资格,并将注销该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 26 万份股票期权。
调整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95 人, 已授予的股票期
权数量为 1,042 万份。
2、本次调整方法
根据《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 2016 年 8 月
12 日修订)》 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 26 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3、 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期
权数量(万
份) 
占授予期
权总数的
比例
占目前总
股本的比

1 杨宇航 总裁、董事 90.00 8.64% 0.06%
2 张利军 财务总监 40.00 3.84% 0.03%
3 陈浩 副总裁 24.00 2.30% 0.02%
4 耿岩 副总裁 24.00 2.30% 0.02%
5 高宏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24.00 2.30% 0.02%
6 侯焰 副总裁 24.00 2.30% 0.02%
7 齐顺杰 副总裁 24.00 2.30% 0.02%
8 袁丁 董事、人事行政总监 20.00 1.92% 0.0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8 人) 270.00 25.91% 0.19%
公司其他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 772.00 74.09% 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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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 87 人)
合计 1,042.00 100.00% 0.72%
四、 调整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经营团队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
续认真履行职责,尽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 监事会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
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