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3 证券简称:光环新网 公告编号:2017-011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2016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102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545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该激励计划审议时公司总股本545,800,000股的1.00%,行权价格为36.24元。独立董事对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2016年4月5日,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
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1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确定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取消该2名激励对象的资格并取消拟授予其股票期权 8 万份。调整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00人,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37万份。董事会同意向100名激励对象授予537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6.24元,授予日为2016年4月8日。独立董事就期权授予及本次调整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调整后的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2016年4月2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完成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537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
简称:光环JLC1,股票期权代码:036211。
2016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于2016年4月
13日实施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54,5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人民币(含税)。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36.24元调整为36.22元。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发表了独立意见。2017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鉴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确定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取消该名激励对象的资格,并将注销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万份股票期权。调整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9人,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34万份。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及期权行权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调整后的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公司历次调整情况
因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确定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
具备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取消该2 名激励对象的资格并取消拟授予其股票期权8万份。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本次调整后,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00人,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37万份。
因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4,5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人民币(含税)。公司于2016年6月3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本次调整后,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 36.24 元调整为
36.22元。
因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确定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
具备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名激励对象的资格,并将注销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万份股票期权。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调整后,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9人,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34万份。
三、本次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1、本次调整事由
鉴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确定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股
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取消该名激励对象的资格,并将注销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3万份股票期权。
调整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9人,已授予的股票期
权数量为534万份。
2、本次调整方法
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2016年8月
12日修订)》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的3万份股票期
权将予以注销。
3、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如下:
获授的期 占授予期 占目前总
序号 姓名 职务 权数量(万 权总数的 股本的比
份) 比例 例
1 杨宇航 总裁、董事 45.00 8.38% 0.062%
2 张利军 财务总监 20.00 3.72% 0.028%
3 陈浩 副总裁 12.00 2.23% 0.017%
4 耿岩 副总裁 12.00 2.23% 0.017%
5 高宏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12.00 2.23% 0.017%
6 侯焰 副总裁 12.00 2.23% 0.017%
7 齐顺杰 副总裁 12.00 2.23% 0.017%
8 袁丁 董事、人事行政总监 10.00 1.86% 0.01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8人) 135.00 25.28% 0.187%
公司其他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 399.00 74.72% 0.551%
员(91人)
合计 534.00 100.00% 0.738%
四、调整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经营团队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尽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调整和注销股票期权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调整公司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并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调整后的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99名,授予期权数量合计534万份。六、独立董事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调整和注销股票期权的规定;本次调整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同意调整公司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并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调整后的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99名,授予期权数量合计534万份。
七、律师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注销部分已授权股票期权已履行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
见;
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调整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