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3 证券简称:光环新网 公告编号:2016-058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2016年4月5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16年4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102人调整为100人,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45万份调整为537万份。调整后的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为:
1、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对象为股票期权;
2、该计划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3、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00人,包括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期权 占授予期权总数 占目前总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数量(万份) 的比例 本的比例
总裁、董
1 杨宇航 45.00 8.38% 0.082%
事
2 张利军 财务总监 20.00 3.72% 0.037%
3 陈浩 副总裁 12.00 2.23% 0.022%
4 耿岩 副总裁 12.00 2.23% 0.022%
副总裁、
5 高宏 董事会秘 12.00 2.23% 0.022%
书
6 侯焰 副总裁 12.00 2.23% 0.022%
7 齐顺杰 副总裁 12.00 2.23% 0.022%
董事、人
8 袁丁 事行政部 10.00 1.86% 0.018%
总监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135.00 25.14% 0.247%
(8人)
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的其他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 402.00 74.86% 0.737%
员(92人)
合计 100.00% 0.984%
4、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6.24元。
5、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4年。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为等待期。授予的期权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授予日起12个月后至48个月内分期行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行权期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行权期权
行权期 可行权时间 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行权期 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行权期 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行权期 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
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统一收回注销。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统一收回注销。
6、主要行权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期权等待期内,各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期权分三个行权期行权,在行权的各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每一期行权的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第一个行权期 180%;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第二个行权期 300%;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第三个行权期 500%;
注1:上述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年度合并口径财务数据为依据。“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
注2:由本次期权激励产生的期权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2)个人考核要求
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领导对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进行综合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评审评估。若激励对象年度绩效综合考核结果对应等级为及格及以上,则激励对象可行权当期期权;若激励对象综合考核结果为不及格,公司按照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将激励对象所获期权当期拟行权份额无偿收回并注销。
考核得分 考核结果
91-100 优秀
81-90 良好
71-80 及格
70以下 不及格
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将作为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依据。被激励对象在申请行权的前一个会计年度考核结果为及格及以上才能进行行权。行权比例如下表所示: 考核结果 当年可行权比例
优秀 100%
良好 80%
及格 50%
不及格 0
若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良好或及格,则激励对象相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期权为部分行权;若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不及格,则激励对象相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期权由公司无偿收回并注销。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6年3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6年4月5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6年4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并按照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向其授予股票期权,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就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情况
鉴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确定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该2名激励对象的资格并取消拟授予其股票期权8万份。
经过本次调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权益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02人调整为100人,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45万份调整为537万份。
三、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股票期权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第六章的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才能获授期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