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2 证券简称:斯莱克 公告编号:2024-020
债券代码:123067 债券简称:斯莱转债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
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9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2019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授予 164
名激励对象 883 万份股票期权。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19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3 月 25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
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0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稿)>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0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授予 118 名激励对象 117 万份股票期权。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3 月 16 日,行权价格为 6.39 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6、2020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因部分员工离职,所授予的股票期权将注销,此次调整后,首次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151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未行权数量为 8,245,600 份,预留授予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0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内未达到行权条件的 2,061,400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18
未达标导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412,950 份进行注销,注销涉及总人数为151 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17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由于业绩考核未达标导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473,500 份进行注销,注销涉及人数为 118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10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及第三个行权期由于业绩考核未达标导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994,225 份进行注销,注销涉及总人数为 133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9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及第二个行权期由于业绩考核未达标导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332,500 份进行注销,注销涉及人数为 101 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等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3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部
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鉴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已于2024年3月24 日到期,1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将其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的行权额度全部行权,公司将对其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已获授但未行权的28,75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具体情况及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事项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六、备查文件
1、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3、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