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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82 深市 斯莱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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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莱克:关于签订股权投资意向性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2

斯莱克:关于签订股权投资意向性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82          证券简称:斯莱克        公告编号:2021-119

  债券代码:123067          债券简称:斯莱转债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股权投资意向性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股权投资意向性协议》仅为交易各方初步协商的意向性协议,仅代表交易各方对于本次交易的意愿及初步商洽的结果,最终交易金额等具体事项由各方另行签署正式协议确定。本次收购事项公司将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估值报告进一步协商谈判,故本次收购最终能否实施并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可能存在投资项目因政策、市场、财务等因素引致的风险,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的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订的《股权投资意向性协议》涉及的交易事项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交易短期内对公司不会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但有利于公司新能源电池壳业务的发展,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东莞阿李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阿李”)控制的宜春市骏智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春骏智”)相关下属企业的主要业务为动力电池顶盖板、壳体的生产及销售业务,在新能源汽车用方形电池壳方面,与下游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拥有丰富的产业经验。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斯莱克”),希望与东莞阿李在新能源汽车用方形电池壳业务领域展开合作,充分利用东
莞阿李的成熟产业经验和斯莱克在金属精密成型高速自动化生产线方面的技术优势,实现上市公司新能源电池业务的快速发展。

    基于上述目的,2021年12月21日,上市公司与东莞阿李签署了《股权投资意向性协议》,约定东莞阿李将自身及控制范围内公司的全部电池壳业务重组至宜春骏智(或称“目标公司”)。上市公司拟通过新增注册资本、受让股权,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获得目标公司的控股权,东莞阿李继续在目标公司中持有少数股权。

    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阿李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4860.5814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新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89486449U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6年06月27日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松山湖大道寮步段32号

    经营范围:产销:自动化设备、机械、模具;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不含电子出版物);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研发、制造、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从事动力电池及其系统研发,产销动力电池及其零配件;产销医疗器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系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莞阿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莞阿李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本次交易过程中,公司将审慎进行尽职调查,在后续各方协商确定的拟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中,对各方权利义务作出审慎约定,充分控制交易风险,保护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中,东莞阿李拟将自身及控制范围内公司的全部电池壳业务重组至宜春骏智,宜春骏智系东莞阿李的全资子公司(标的公司最终以上市公司尽调后确认的主体为准)。

    宜春骏智主要业务为动力电池顶盖板、壳体。

    宜春骏智具体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宜春市骏智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6MA36Y9MAXE

    4、注册地:江西省宜春市铜鼓县铜鼓工业园区

    5、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17年12月1日

    7、法定代表人:钟军

    8、经营范围:自动化设备及配件、电子、电力设备及配件、新能源材料及配件、机械、模具的研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及销售;自营产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口罩及设备的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电池壳业务全部重组至目标公司后,上市公司以收购标的股权或通过收购标的股权与增资相结合的方式取得目标公司控股权。具体方式及收购金额待上市公司完成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后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二)本协议各方同意,本次交易中目标公司的估值以上市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各方协商确定。

    (三)东莞阿李将组织向斯莱克提供目标公司全部资料,接受斯莱克委派的包括审计、评估、法律团队在内的机构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

    五、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东莞阿李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投资人):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一)转让方式及价格:

    1、电池壳业务全部重组至目标公司后,投资人以收购标的股权或通过收购标的股权与增资相结合的方式取得目标公司控股权。具体方式及收购金额待投资人完成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后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各方同意,本次交易中目标公司的估值以投资人聘请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各方协商确定。

    3、东莞阿李向斯莱克提供目标公司全部资料,接受斯莱克委派的包括审计、评估、法律团队在内的机构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

    4、在收购事项完成且投资人工商变更登记为目标公司控股股东后,投资人向东莞阿李支付标的股权转让款或向目标公司支付增资款。

    (二)有效期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次收购事项的正式交易协议签订日,或任一方同意不签订本次收购事项的正式交易协议日止。

    (三)信息知情权

    各方同意,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保证投资人的信息知情权,包括但不限于及时提供经营性重大事件信息、季/年度经营性及财务报告等。

    (四)信息披露

    各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与台湾地区)法律、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与拟议交易事宜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保密

    本协议各方均应对本协议内容、本协议项下的相关事宜以及全部非公开信息保守秘密。

    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长期有效,违约方违反保密条款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及时、充分地赔偿。


    (六)后续事项

    本意向书项下投资人受让目标公司股权事宜尚需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评估,并经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决议批准后生效。

    东莞阿李持有目标公司股权存在被其债权人查封冻结的可能,在此情况下,本次收购事项将存在无法达成的风险。

    由于尽调尚未开展,故目标公司暂定为宜春骏智,待尽调完成后,各方最终确定重组电池壳业务的目标公司。

    投资人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与东莞阿李、目标公司应当签订正式的交易协议,相关的权利义务由该等协议具体约定和调整。

    (七)争端解决

    任何争端由投资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东莞阿李旗下动力电池壳业务板块所生产的动力电池壳体为方形电池壳,而公司现有的新能源汽车电池壳业务系圆柱形电池壳,具体而言,斯莱克的子公司新乡市盛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生产圆柱形钢壳,安徽斯翔电池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生产圆柱形铝壳。由于形制的不同,导致其具体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关键技术等方面存在差异,客户群体的侧重亦有所不同。

    在中国及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圆柱形及方形动力电池壳都有广泛应用,与软包电池共同构成汽车动力电池的三种主要技术路线,其中,方形电池的市场份额占据优势。公司正在筹划建设新能源汽车方形电池壳的生产能力,也正是看中了方形动力电池壳广阔的市场空间。

    本次拟收购的方形电池壳产能主要为传统单机生产模式,但该公司已经与部分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的重要厂商建立了业务关系,经过认证进入了供应链体系,形成了持续性的销售。通过对标的公司的整合,有助于公司向市场展示和导入长期积累所形成的能够用于高速生产动力电池壳的超薄金属成型技术和自动化工艺,对于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池壳业务的落地和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1、上市公司投资目标公司股权事宜尚需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评估,并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决议批准后生效。如果届时斯莱克放弃收购目标公司或者内部决策部门未审议通过收购事项或者收购事项最终无法完成,本次交易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东莞阿李持有目标公司股权存在被其债权人查封冻结的可能,在此情况下,本次收购事项将存在无法达成的风险。

    3、本次交易短期内对公司不会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但有利于公司新能源电池壳业务的发展,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八、备查文件

    《股权投资意向性协议》

    特此公告。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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