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2 证券简称:斯莱克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〇二〇年六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1、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莱克”或“公司”、“本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本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但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若员工出资额较低,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出资额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均需符合公司制定的标准,并经董事会确认、监事会核实。参加人员总人数不超过 41 人,其中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 5 人。具体参加人数将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管理委员会可根据申购款缴纳情况、员工变动情况、考核情况对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4、本持股计划获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上限为 575 万元,
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金额为 1 元,份额上限为 575 万份。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员工最后确认缴纳的份数为准,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5、本持股计划获股东大会批准后,拟通过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 5 元/股,不低于公司回购股份均价(6.01 元/股)的 80%。
6、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7、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
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 6 个月内,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标的股票。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后方可解除限售。
8、存续期内,持股计划由公司委托第三方管理。受托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对资产管理资质的要求,为本持股计划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计划,以法律法规允许的途径受让持有公
司股票。公司设置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监督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并代表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9、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0、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一、释义...... 6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7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7
四、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7
五、资金来源...... 8
六、股票来源和数量...... 8
七、存续期限及锁定期限...... 9
八、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10
九、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10
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12
十一、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 17
十二、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18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18
十四、本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19
一、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斯莱克、本公司、公司 指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
本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 指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计划
持有人 指 参加本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本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管理办法 指
法) 》
股东大会 指 本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标的股票 指 本持股计划通过本资产管理计划购买和持有的斯莱克股票
委托人 指 本持股计划
管理机构、管理人、资产
指 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管理机构
管理人、受托人
托管机构、托管人、保管
指 具有相应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
人
以员工持股计划为证券持有人在登记结算公司开立的专用证券账
证券账户 指
户
资金账户 指 托管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开立的资金专户
均代表并包括持有人所拥有的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及对应的财
份额、财产、权益、收益 指
产、权益、收益等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 指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指 引 第 4 号 ——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将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得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
3、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改善公司治理水平;
2、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效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3、立足于当前公司业务发展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四、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持有人确定的依据
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合计不超过 41 人,具体以员工最后确认缴纳的情况确定。
五、资金来源
1、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2、本持股计划拟筹集的资金总额上限为 575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
每份份额为 1 元,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 575 万份,员工必须认购整数倍份额。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员工最后缴纳的实际出资为准。
3、持有人按照认购份额一次性缴纳认购资金。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其拟认购份额可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参与对象申报认购,申报份额如多于弃购份额的,由管理委员会确定认购人选和份额。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持有人 职务 拟认购份额(万元) 占总份额的比例
1 王引 副总经理 45 7.83%
2 农渊 财务负责人、副总 30 5.22%
经理
3 JINXIU SHAN(单 副总经理、董秘 25 4.35%
金秀)
4 赵岚 副总经理 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