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2 证券简称:斯莱克 公告编号:2020-034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期权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9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2019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授予 164名激励对象 883 万份股票期权。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19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3 月 25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
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0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0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授予 118 名激励对象 117 万份股票期权。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0年 3 月 16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首次授予期权及预留授予期权的注销情况及原因
首次授予期权的激励对象共计 13 人,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根据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所授予的股票期权将注销,所涉及股票期权数量 584,400 份。离职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经过注销后,首次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151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
期权数量未行权数量为 8,245,600 份。
三、独立董事对公司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注销,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注销期权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注销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此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 1-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同意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注销部分期权。
五、律师意见
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具体情况及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事项按照《管理办法》、《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0 日
附件: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离职的激励对象名单
序号 姓名 职位
1 杨德军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 冯闯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 袁浩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 余辉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 顾鹏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 潘建康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7 师卫召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8 鲍克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9 郭晖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 陈铭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1 李辰光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2 张志慧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3 周建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