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2 证券简称:斯莱克 公告编号:2020-032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期权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6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16 年 12 月 29 日,公司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
权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此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 120 万份,预留12 万份。
3、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6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期权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7 年 2 月 6 日,同意
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8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9 名激励对象授予 30 万份股
票期权,授予日为 2018 年 2 月 5 日,行权价格为 14.42 元。独立董事对本次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8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的议案》。经过本次注销,首次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98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 951,909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8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此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为 10.398 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4,283,589 份;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为 7.733 元,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540,000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8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首次授予期权的 98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 1,068,903 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9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 1,068,903 份,实际行权 0 份,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1,068,903 份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19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同意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内未达到行权条件的 1,071,562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19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内未达到行权条件的162,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首次授予期权及预留授予期权的注销情况及原因
首次授予期权的激励对象共计 14 人,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根据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所授予的股票期权将注销,所涉及股票期权数量 299,249 份;预留授予期权的激励对象共计 6 人,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所涉及股票期权数量为 86,940 份,根据公司《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所授予的股票期权将注销。离职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经过注销后,首次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84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
期权数量未行权数量为 1,843,875 份;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23 人,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未行权数量为 291,060 份。
三、独立董事对公司注销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期权
的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 号—股权激励计划》及公司《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注销期权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注销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此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 1-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同意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注销部分期权。
五、律师意见
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具体情况及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事项按照《管理办法》、《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0 日
附件:
一、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离职的激励对象名单
序号 姓名 职位
1 杨阮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 于冯磊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 杨德军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 张伟伟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 顾超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 鲍克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7 陈文广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8 马磊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9 潘建康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 钱卫清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1 郭晖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2 冯闯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3 李洪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4 师卫召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二、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离职的激励对象名单
1 邹俊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 秦明伟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 李树发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 李高成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 陈铭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 高一夫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