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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莱克: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16

斯莱克: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82          证券简称:斯莱克          公告编号:2020-017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
予 118 名激励对象 117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日为 2020 年 3 月 16 日,行权价格为
6.39 元。

    一、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9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2019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授予 164
名激励对象 883 万份股票期权。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19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3 月 25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
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0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0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授予 118 名激励对象 117 万份股票期权。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3 月 16 日,预留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6.39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19 年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一)2019 年股票期权授予条件

    根据《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激励对
象获授股票期权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二)董事会关于授予条件满足情况的说明


    1、经董事会审核,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一年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能实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2、经董事会审核,所有激励对象最近三年均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所有激励对象最近三年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因此,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方式、股票来源及调整

    1、本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方式为:股票期权;

    2、公司将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斯莱克股票作为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来源;

    3、本次实施的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内容与已披露的《2019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不存在差异。

    四、预留期权的授予情况

    1、预留期权的授予日:2020 年 3 月 16 日

    2、授予期权的对象及数量:

      姓名            职务      本次获授的股票  获授总量占授  占目前总股
                                  期权份数(万份)  予总量的比例    本的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18 人)        117            11.7%        0.21%

              合计                      117            11.7%        0.21%

注:上述百分比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117 万份预
留期权将在首次授予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完成。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经核查,本次预留期权的授予日 2020 年 3 月 16 日符合相关规定。

    3、行权价格:6.39 元

  根据《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预留期权在授予前,公司须召开董事会,并披露授予情况的摘要。本次预留期权授予事项的行权价格取下列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

  (1)本次授予情况公告披露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本次授予情况公告披露前 120 个交易日内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经核查,预留期权授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6.33 元,
授予公告前 120 个交易日内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6.39 元,因此本次预留期权的行权价格 6.39 元符合上述规定。

  4、预留期权的行权时间和行权条件

  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自相应的授权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行权时间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安排                        行权比例

第一次行权期  自预留部分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      30%

              分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次行权期  自预留部分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      30%

              分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次行权期  自预留部分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      40%

              分授权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次行权期        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5%;

      第二次行权期        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5%。

      第三次行权期        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5%。

  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等待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期权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如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上述条件,则激励对象相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数量由公司注销。

    五、预留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预留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
的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3 月 16 日,
根据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激励成本。


  经测算,预计预留期权激励成本合计为 217.94 万元,则 2020 年-2023 年股
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期权成本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17.94          60.33            80.44          50.43            26.74

  注: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期权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六、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本次激励对象行权资金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以自筹方式解决,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七、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
的说明

  不适用。

    八、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董事会确定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3 月 16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3 月 16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1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7 万份股票
期权。

    九、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的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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