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2 证券简称:斯莱克 公告编号:2018-053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和数量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6年10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16年12月29日,公司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
权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
定<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
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此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120万份,预留12万份。
3、公司于2017年2月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期权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期权的授予日为2017年2月6日,同意向
符合授予条件的126名激励对象授予120万份股票期权。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4、2018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
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9名激励对象授予30万份股
票期权,授予日为2018年2月5日,行权价格为14.42元。独立董事对本次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8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期权的议案》。经过本次注销,首次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98人,首
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951,909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6、2018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
格和数量的议案》。此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为10.398元,首
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283,590份;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为7.733元,预
留股票期权数量为540,000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2017年6月22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17年4月14日公司总股本125,176,490
股为基数,以现金形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10元(含税),同时公司还
将以125,176,490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
股。
2018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18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313,418,807
股为基数,以现金形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5元(含税),同时公司还
将以313,418,807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
股。
现根据《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期权数量和
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1)期权数量的调整
I、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调整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12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12万份;
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
Q=Q0×(1+n)=951,909×(1+1.5)×(1+0.8)=4,283,590股
调整后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
Q=Q0×(1+n)=120000×(1+1.5)×(1+0.8)=540,000股
注:调整后具体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数量为准。
(2)行权价格的调整
I、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II、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的比率;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调整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为49.04元,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为14.42元;
调整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为:
P=(P0-V)÷(1+n)=(49.04-1)÷(1+1.5)=19.216元
P=(P0-V)÷(1+n)=(19.216-0.5)÷(1+0.8)=10.398元
调整后,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为:
P=(P0-V)÷(1+n)=(14.42-0.5)÷(1+0.8)=7.733元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调整后的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股票期权 获授总量占授予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份数(份) 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农渊 副总经理 54,000 1.12% 0.01%
赵岚 副总经理 54,000 1.12% 0.01%
王引 副总经理 58,500 1.21% 0.01%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95人) 4,117,090 85.35% 0.73%
预留 540,000 11.20% 0.10%
合计 4,823,590 100.00% 0.86%
注:上述百分比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
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
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对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
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此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按《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核查后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及其内容、方法和结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尚需按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信息披露,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登记结算事宜。
七、备查文件
1、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2、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3、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