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381 股票简称:溢多利
债券代码:123018 债券简称:溢利转债 公告编号:2022-041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1 年 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1 年 2 月 3 日至 2021 年 2 月 1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
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2021 年 2 月 18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
示情况的说明》。
4、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议案。2021 年 2月 24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七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6、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7、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0 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该 10 名离职员工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 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
数由 86 人调整为 76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 692 万股调整为 619 万
股,作废 73 万股。
2、根据《激励计划》和《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 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净利润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相对于 2019 年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年 60% 50%
首次授予的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年 115% 85%
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年 180% 125%
预留授予的 第一个归属期 2022 年 115% 85%
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归属期 2023 年 180% 125%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m X=100%
净利润 An≤A<Am X=(A-An)/(Am-An)×30%+70%
A<An X=0%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的计算不包括公司在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为实施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而发生和承担的费用及增加/减少的经营主体净利润金额。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计算方法: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 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 效;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 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X)。当期不满足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8,910,123.08 元,未达到上述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故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本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85.70 万股。
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8.70 万股。
三、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原因和数量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