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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多利: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7

证券代码:300381              证券简称:溢多利              公告编号:2018-034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加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4月16日(星期一)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15日-2018年4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上午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4

月15日15:00至2018年4月16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南屏科技园屏北一路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少美先生

     6、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4日(星期三)

     8、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

公司股份数185,490,0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6024%。其中:现场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股份数185,490,094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45.6024%;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

     中小投资者(即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共

4人,所持股份合计43,87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7866%。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490,0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87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490,0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87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490,0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87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490,0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87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490,0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87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董事、监事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490,0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87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490,0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87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490,0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87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借款进行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490,0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87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联股东珠海市金大地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87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87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何雪华律师、陈旭光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