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80 证券简称:安硕信息 公告编号:2018-047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祝若川(董事兼副总经理)、侯小东(董事)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9,543,410股(直接和间接持有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94%)股东、董事兼副总经理祝若川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3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1%)
持有公司股份7,345,808股(直接和间接持有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34%)股东、董事侯小东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4%)
公司于今日收到董事兼副总经理祝若川先生和董事侯小东先生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祝若川,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侯小东,现任公司董事。截止本公告日,祝若川、侯小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持股总数占公
股东名称 无限售流通股 首发前限售股 持股总数 司总股本比例
祝若川 1,372,578 8,170,832 9,543,410 6.94%
侯小东 1,056,509 6,289,299 7,345,808 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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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中,祝若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182,374股,通过上海安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361,036股;侯小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219,278股,通过上海安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4,126,530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祝若川先生本次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数不超过83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1%。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侯小东先生本次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数不超过4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4%。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三、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祝若川、侯小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的承诺如下:
(一)股份限售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除上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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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申报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该等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若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为更好的履行公司在上市时的承诺,祝若川、侯小东本次可解限数量不超过持股总量的20%。
(二)股份减持承诺
本人意在长期持有公司股票,除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后3年内不减持外,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量不超过上市时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的20%,本人减持价格(复权后)不低于发行价,减持方式包括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本人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或处罚;同时公司董事会将发布声明予以谴责。
四、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及风险提示
1、祝若川先生、侯小东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祝若川先生、侯小东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祝若川先生、侯小东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五、备查文件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祝若川先生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2、侯小东先生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