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9 证券简称:东方通 公告编号:2021-064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简称:东方 JLC3;期权代码 036311;
2、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分三期行权,本次为第三个行权期;
3、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 58 人,可行权期权数量为 538.56 万份,行权
价格为 9.28 元/份;
4、本次行权实际可行权期限: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022 年 8 月 19 日;
5、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6、本次可行权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同意获得授予股票期权的58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内行权538.5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9.28 元/股。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详细内容请参见公
司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一、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具体安排
依照《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可行权比例分别为股票期权授予总量的 40%、30%、30%。本次行权为第三次行权,行权方式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1、期权简称:东方 JLC3
2、期权代码:036311
3、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和种类: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
4、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9.28 元/份。
5、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数量:
第三个行权期 可行权股票期权
姓名 职务 可行权 数量占公告日股本总
股票期权数量 额的比例
(万份)
徐少璞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 15.36 0.0337%
监、董事会秘书
曲涛 董事、副总经理 9.60 0.0211%
张春林 副总经理 9.60 0.0211%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504.00 1.1069%
(55人)
合计(58 人) 538.56 1.1828%
注:上表中计算解锁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
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已授予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数量由 451.65 万份,调整为722.64 万份,其中涉及第三个行权期已授予尚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由 347.10 万份,调整为 555.36 万份。
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中,因 5 名激励对象离职,涉及第三个行权期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6.80 万份,按规定已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注销完毕,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2018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数量调整为538.56万份,激励对象调整为 58 人。
6、本次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承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自主行权系统进行申报行权。
7、行权期限:2021 年 8 月 20 日至 2022 年 8 月 19 日当日止(根据《北京
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可行权日
必须为交易日,但在敏感期内不得行权,因此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022 年 8 月 19 日)。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本次行权有
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根据《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规定,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按照下述行权安排行权。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8、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9、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激励对象并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进行期权行权的,相关人员在期权行权后将主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的要求及时进行申报,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进行公告。
10、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未使用的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
11、激励对象因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规交纳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方式为行权时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根据《北京东方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相关股权激励费用应当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管理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假设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总股本增加 538.56 万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本次行权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不存在重大影响,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2、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
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
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3、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
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仍具备上市条件。
三、其他事项
1、本次自主行权在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生效。
2、公司已与激励对象及承办券商就本次行权签署了自主行权服务协议,并明确约定了各方权利及义务。承办券商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本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