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79 证券简称:东方通 公告编号:2017-064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5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同意142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共1,765,200份,行权期为2017年9月8日至2018年9月7日。(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9月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模式,具体安排如下: 1、期权简称:东方JLC1
2、期权代码:036226
3、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自主行权股票期权共1,765,200份,实际行
权期为2017年9月19日至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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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通过选定承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5、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
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6、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披露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7、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激励对象并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进行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人员在股票期权行权后将主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的要求及时进行申报,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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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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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