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东方通 证券代码:300379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计划及草案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实施、授予与调整》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2、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通”或“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460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11,522.03万股的3.99%。其中首次授予433.25万份,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11,522.03万股的3.76%;预留26.75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5.82%,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3%。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东方通股票的权利。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东方通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3、预留部分将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起一年内授予。预留部分的授予由董事会提出,监事会核实,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在指定网站对包括激励份额、激励对象职务、行权价格等详细内容做出充分的信息披露后,按本激励计划的约定进行授予。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63.69元。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向老股东定向增发新股等事宜,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在该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时由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5、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向老股东定向增发新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6、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5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首次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
行权期 行权时间 授期权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一个行权期 30%
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二个行权期 30%
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三个行权期 40%
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自相应的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行权时间如下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
行权期 行权时间 授期权数量比例
自预留部分期权的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行权期 30%
日至相应的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部分期权的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行权期 30%
日至相应的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部分期权的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行权期 40%
日至相应的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7、主要行权条件: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以2014年净利润为基数,2015-2018年相对于2014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0%、70%、120%、185%。“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8、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9、公司承诺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10、本激励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1、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30日内,由公司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12、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目录
一、本计划的目的......7
二、本计划的管理机构......7
三、本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7
四、本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8
五、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9
六、本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9
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11
八、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12
九、本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14
十、股票期权会计处理......16
十一、公司实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程序、授予股票期权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17
十二、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18
十三、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19
十四、附则......21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东方通、本公司、公司 指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东方通股票为标的,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指 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
激励计划、本计划 要进行激励的其他人员进行的长期性激励计划。
东方通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
股票期权、期权 指 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获得股票期权的公司董事、高级
激励对象 指 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以及公
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人员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权日必须为交易
授权日 指 日。
从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之日起到股票期权失效为止的
有效期 指 时间段。
激励对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使其所拥有的股票期
行权 指 权的行为,在本计划中行权即为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设
定的条件购买标的股票的行为。
可行权日 指 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价格 指 本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东方通股票的价格。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
行权条件 指 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备忘录》 指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2、3号》
《公司章程》 指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本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与企业愿景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实施、授予与调整》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计划。
二、本计划的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