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 公告编号:2024-066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 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因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受到财政部暂停经营业务 12 个月的行政处罚,相应审计人员和时间安排难以满足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为了更好地推进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开展,公司拟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5、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31 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
制设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易中心北
区 1-1-2205-1
首席合伙人:邓超
2023 年末合伙人 47 人,注册会计师 264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28 人。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6,610.5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29,936.74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 12,850.77 万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7 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 3,554.40 万元,
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公司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133 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 2,281.30 万元,
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000 万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1 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1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1 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刘新发,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兼深圳分所所长,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2010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石玉宝,2023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7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
今为多家新三板公司和上市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邓超,2003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
复核,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新三板挂牌和年报审计等证券业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冠城大通、博敏电子、深南电 A、阳光城、新时达、九强生物、天利科技等,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对于本次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拟收取的审计费
用为 10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上述收
费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
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本期年报审计费用相较上年度未发生变化,新增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该所已连续 4 年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发表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因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受到财政部暂停经营业务 12 个月的行政处罚,
相应审计人员和时间安排难以满足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为了更好地推进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开展,公司拟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且诚信状况良好,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4、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