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 公告编号:2021-018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萍乡市聚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萍乡聚合”)、萍乡数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萍乡数创”)、萍乡共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萍乡共胜”)、深圳市大蓝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大蓝筹”)签署《出资人协议书》,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市赢胜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赢胜数科”)。赢胜数科注册资本 5000 万人民币,其中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出资 2,550 万元,占赢胜数科注册资本的 51%。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萍乡聚合、萍乡数创、萍乡共胜、深圳大蓝筹共同出资设立赢胜数科。赢胜数科注册资本 5,000 万人民币,其中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 2,550 万元,占赢胜数科注册资本的 51%。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欣先生为萍乡共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萍乡共胜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此次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赢胜数科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赵欣先生需回避表决。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须相关部门的审批。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萍乡市聚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302MA39B83Q4Y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郑明勇
注册资本:14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 年 10 月 19 日
营业期限:2020 年 10 年 19 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白源街荷塘社区 1101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1、以上项目均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的项目;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3、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提供担保;4、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5、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萍乡数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302MA39BPU77B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晓东
注册资本:7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10 日
营业期限:2020 年 11 月 10 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白源街荷塘社区 1115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1、以上项目均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的项目;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3、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提供担保;4、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5、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3、萍乡共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302MA39TUYL91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赵欣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1 月 22 日
营业期限:2021 年 1 月 22 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白源街荷塘社区 1175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1、以上项目均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3、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4、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5、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4、深圳市大蓝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97952307Y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华
注册资本:118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 年 12 月 31 日
营业期限:2006 年 12 月 31 日至 5000 年 1 月 1 日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科兴科学园 A1 栋 901 室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赢胜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名称为准)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跃峰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 5001 号深业上城(南区)T2 栋 3703
经营范围:数据库管理;信息传输、软件和网络的技术服务;从事信息科技、计算机科技、自动化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设计、检测、评测;人力资源服务;科技咨询,软件技术服务,软件技术开发,信息技术服务等;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经营电子商务。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
序号 出资人名称 认缴出资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万元) (%)
1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550 51 货币
2 萍乡数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 10 货币
3 萍乡市聚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 20 货币
4 萍乡共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 10 货币
5 深圳市大蓝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50 9 货币
合计 5000 100 -
以上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登记的信息为准。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萍乡聚合、萍乡数创、萍乡共胜、深圳大蓝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出资设立深圳市赢胜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名称为准)。
1、协议各方
出资人为以下 5 名投资者:
(1)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萍乡市聚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萍乡数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萍乡共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深圳市大蓝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体出资人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认缴出资、制定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以及办理公司其他变更和筹建事务等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各出资人的出资情况
序号 出资人名称 认缴出资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万元) (%)
1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550 51 货币
2 萍乡数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 10 货币
3 萍乡市聚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 20 货币
4 萍乡共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 10 货币
5 深圳市大蓝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50 9 货币
合计 5000 100 -
3、公司的筹建
本协议签署后即成立公司筹备组,负责公司筹建事宜。筹备组成员由李跃峰、王晓东等组成,筹备组组长由李跃峰担任;筹备组下设工作组,由筹备组组长指定人员组成,负责落实筹备组交办的具体工作。
在公司筹建过程中,筹备组负责协调安排中介机构的工作,并负责公司设立所需相关筹建文件的申报,落实各项与公司设立相关的事宜。
4、协议违约、生效
本协议一经签订,各方出资人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出资人各方在协议期间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的法院处理。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出资人共同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
本协议在各出资人签署之日生效。非经出资人各方一致通过,不得终止本协议。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
本次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是基于金融行业数字化发展的趋势,通过向金融行业的核心业务提供数字化转型的咨询服务、数据智能产品服务及数据智能应用服务。帮助金融行业客户实现数据智能管控,数据智能服务,数据智能协同,数据智能决策的数据价值运营链,帮助金融行业客户核心业务的各个业务部门,在客户价值运营能力和运营风控能力方面的提升,在实现金融科技赋能的同时,拓宽公司原有金融资管和托管信息化系统业务,向金融核心业务信息化建设拓展,从而增强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及行业影响力,有效推动公司“全资产、全业务、全数据、全行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2、存在的风险
控股子公司赢胜数科在实际运营中可能会面临经营风险、管理风险、人才流动等各方面的风险,业务开展能否取得预期效果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
将加强对子公司的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积极防范和化解上述风险,促进其健康发展。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