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 公告编码:2016-067号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7月21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6年7月21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的规定。
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相符。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6年7月21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05名激励对象授予2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朝琳、兰邦胜、胡琴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