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 (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1,38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其中,发行新股1,035
万股,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350万股)并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创业板市场上市。本次发行将于2014年1月16日(T日)分别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电子化平台实施。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特
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
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
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2、本次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
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
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发行人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
慎作出投资决定。创业板市场在制度与规则方面与主板市场存在一定差异,包括
但不限于发行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规则、退市制度设计等,这些差异若认知不到
位,可能给投资者造成投资风险。
3、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14年1月8日披露于中国
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
www.ysstech.com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
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
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
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发行人所在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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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53.83倍(截至2014年1月13日),请
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询价对象基于真实认购意
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募集
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21.58元/
股对应的2012年摊薄后市盈率为33.1倍,低于上述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
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有关本次定价的
具体分析请见同日刊登的《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中第一部分“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5、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总额为19,281.15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21.58元/股、发行新股1,035万股计算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2,335.3万元,扣除发
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3,054.1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约为19,281.15万元,存
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
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6、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
致的投资风险。
7、若本次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将根据已公告的配售原则进行配售。因此,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网下自主
配售方式将导致网下配售结果在获配数量上与以往摇号配售方式的不同。
8、本次发行申购,任一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配售对
象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
购。
9、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份。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
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公司
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0、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若T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网上初始发行量,
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的,可以中止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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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交易所批准后,方能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如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2、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
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
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
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13、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
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
的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14、本特别风险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议投
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劵市场蕴含的各项风险,根据自身经济实力、投资经验、
风险和心理承受能力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