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3-062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予以调整,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易
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易事
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 年 4 月 1 日至 2022 年 4 月 10 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4 月 12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易
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并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
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 2022 年 5 月 30 日
为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 54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96 万份股票期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数量及价格的议案》,根据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
实施安排,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8.36 元/份调整为 8.34 元/份;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成的原因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由原 1,696.00 万份调整为 945.70 万份,合计调减并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750.30 万份。
二、本次调整情况
1、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
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已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实施完毕。本次实施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2,328,240,476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0.239924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5,860,076.80 元(含税)。根据《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第九章本激励
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现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因此,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后为 P=P0-V=8.36-0.02=8.34 元/份。
2、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的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激励对象发生如下调整事项: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有 104 人因离职而失去激励
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本次激励计划对象人数由 546 人调整为 442 人,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离职的激励对象所获授予且未行权的共 345.00 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且鉴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成,公司拟对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405.30 万份予以注销。经调整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由原1,696.00 万份调整为 945.70 万份。
经上述调整之后,现有激励对象被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占现有激励对象 占公司现有总股本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 获授 2022年期权 的比例
权(万股) 总数的比例 (%)
(%)
1 汪辉 副总经理 14.00 1.48% 0.0060%
2 仇绪甲 副总经理 7.00 0.74% 0.003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骨干及董事
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 924.70 97.78% 0.3988%
(440 人)
合计(442 人) 945.70 100 0.4078%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核实情况
1、公司本次对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
2、本次调整后公司所确定的 2022 年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 有效。
3、除前述激励对象人员和期权数量调整外,其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所公告的完成授予登记的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相符。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六、律师对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结论意见
1、公司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2、公司调整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价格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