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1-041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2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交易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2 月 2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北路 6 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总计 33 人,代表股份数1,433,636,0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9708%。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8 人,代表股份数 594,766,0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095%;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仅列席本次会议,不参与投票。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5 人,代表股份 12,729,70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503%。
4、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何煦律师、余苏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 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07,156,4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1%;反对 337,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5%;弃权 2,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376,105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943%;反对 337,2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15%;弃权 2,1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
该议案获得通过。
2、 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07,156,4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1%;反对 337,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5%;弃权 2,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376,105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943%;反对 337,2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15%;弃权 2,1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
该议案获得通过。
3、 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607,156,4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1%;反对 337,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5%;弃权 2,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376,105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943%;反对 337,2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15%;弃权 2,1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
该议案获得通过。
4、 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07,147,3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6%;反对 346,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0%;弃权 2,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367,005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324%;反对 346,3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33%;弃权 2,1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
该议案获得通过。
5、 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及非银行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07,156,4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1%;反对 337,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5%;弃权 2,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376,105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943%;反对 337,2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15%;弃权 2,1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
该议案获得通过。
6、 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07,104,9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7%;反对 388,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0%;弃权 2,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324,605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443%;反对 388,7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14%;弃权 2,1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
该议案获得通过。
7、 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安远慧盟科技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34,410,0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2%;反对 379,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3%;弃权 2,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333,705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061%;反对 379,6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96%;弃权 2,1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
该议案获得通过。
8、 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0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1 年度
薪酬标准的议案》
8.01、董事长何佳先生(现任)2020 年度薪酬
该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安远慧盟科技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34,400,9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01%;反对 388,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4%;弃权 2,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324,605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443%;反对 388,7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14%;弃权 2,1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
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8.02、董事肖大志先生(现任)2020 年度薪酬
该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89,536,3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42%;反对 388,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7%;弃权 2,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324,605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443%;反对 388,7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14%;弃权 2,1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
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8.03、董事牛鸿先生(现任)2020 年度薪酬
该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89,536,3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42%;反对 388,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7%;弃权 2,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324,605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443%;反对 388,7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14%;弃权 2,1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
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8.04、董事、董事会秘书赵久红先生(现任)2020 年度薪酬
该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赵久红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06,475,8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356%;反对 388,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1%;弃权 2,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324,605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443%;反对 388,7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14%;弃权 2,100 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
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8.05、独立董事王兵先生(现任)2020 年度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