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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75 深市 鹏翎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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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鹏翎股份: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75        证券简称:鹏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3年 度 公 司 合 并 利 润 表 中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28,405,592.84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2023年末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61,460,971.55元,其中母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人民币9,663,182.3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727,187,371.22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以及《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 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当前总股本755,378,8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5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6,438,258.63元人民币(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方案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若本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则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二、本次提议的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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