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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29

鹏翎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75          证券简称:鹏翎股份      公告编码:2023-048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志方先生、王华杰先生、王东先生、魏泉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盛元贵先生、余伟平先生、高青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的情形。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
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人,独立董事 3 人,其中独立董事候
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盛元贵先生、
一期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4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4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朱红女士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任职;田进平先生任期届满后,不在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仍在公司任职。任期届满离任后朱红女士、田进平先生将继续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减持等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9 日

附件: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志方,男,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毕业
于中国农业大学。自 2002 年 9 月起曾任赤山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房地产开发分公司总经理,赤山集团副总经理,兼任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理事、山东省工商联执委、山东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威海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威海市工商联副会长、威海市政协委员、荣成市政协常委。先后获得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山东省食品行业优秀企业家、威海市“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齐鲁文化大道”建设先进个人、荣成市建设行业优秀企业经理、诚信建设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现任公司董事长。

    王志方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 303,173,15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0.14% ,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王志方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或本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王华杰,男,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自 1994
年7月起曾任中国工商银行环翠区支行会计科会计、威海分行核算中心会计员、人事科科员、再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赤山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总经理助理,现任赤山集团副总经理,鹏翎股份副董事长。

    王华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或本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王东,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经济管
理专业。自 1992 年起曾任威海市铁路工贸公司济南分公司经理,石岛集团有限
公司第一冷藏厂厂长助理,石岛集团有限公司冷藏厂厂长,荣成市华东进出口有限公司保税仓库总经理,荣成石岛旅游休闲度假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旭宝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助,九州盛世体育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高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总裁。

    王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或本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魏泉胜,男,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南京审计
学院。自 2004 年起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历任公司出纳、会计、公司华苑工厂财务科长、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魏泉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或本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盛元贵,男,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出生于 1971 年
11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在威海志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任副所长、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威海分所任所长、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威海分所任副所长、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威海分所任副所长、威海志诚税务师事务所任副所长,现任山东志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

    盛元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或本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余伟平,男,法学博士,律师。出生于 1971 年 10 月,中国国籍,无永
久境外居留权。1993 年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对外贸易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2006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1993 年参加工作,曾在中国华润总公司、北京中策律师事务所、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大悦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任北京锦略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余伟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或本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高青,男,吉林大学领军教授、博士生导师,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带头人,“汽车仿真与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车辆动力热工程领域学术带头人。出生于1961年7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年本科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现吉林大学)汽车系内燃机工程专业,此后分别获得热能工程和动力机械及工程热物理硕士、博士学位。2004-2005年间在美国OKLAHOMA STATEUNIVERSITY 做能源热环境工程访问学者。2005-2017年间,任汽车工程学院副院长。主要从事整车热管理、新能源热管理及动力电池热管理与热安全、汽车空调与制冷、发动机高效冷却、发动机清洁燃烧、热泵空调与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等多领域的科研与教学;发表学术论文430余篇,自主知识产权成果30余项,教材专著3部。主持完成国家攻关、“863”、重点领域、部省等科研课题四十余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和面上项目十余项,以及多项校企合作项目。曾被授予国家能源领域特聘专家、机械类及其车辆工程专业认证专家、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会评专家、国家“新能源汽车”重点领域项目会评专家等。现任吉林大学教委会副主任、委员会工学部主任和汽车工程学院主任。


    高青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或本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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