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5 证券简称:鹏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9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设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09号),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不低于 67,857,142 股(含本数)且不超过 90,584,415 股(含本数)。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将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审慎选择资信良好、服务周到、汇路畅通的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现拟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如下:
序号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用途
1 天津鹏翎集团股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份有限公司 公司天津分行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在公司主楼会议室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设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同意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代理人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等具体事宜。
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