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3 证券简称:扬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7.15 万股
2、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92 名激励对象办理 37.1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的范围:本激励计划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10 人,包括公
司(含子公司)任职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
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拟授出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1,240.0109 万股的 0.1561%。
5、授予价格(调整前):35.52 元/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7、归属安排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 5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 5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8、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3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
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归属条件。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以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等级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划分为 A、B+、B、C、D 五个等级,对应的归属情况如下:
考评等级结果 A B+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100% 8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
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 2022 年 7 月 29 日为授予
日,向 1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8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限制性股票数量变动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8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54,000 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处理;4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C”,本次归属期归属比例为 80%,其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500 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处理。以上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5,500 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
2、授予价格变动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2 年及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35.52 元/股调整为 34.42 元/股。
(四)除前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7.15 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92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7 月 29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
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2、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序号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情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1 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件。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
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2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属条件。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规定的不得被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情形,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
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
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归属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
3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 限要求。
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3 年两个会 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 年度审计
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 报告》(天健审〔2023〕5868 号),
绩考核目标作为归属条件。 公司2022年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4 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021 年净 的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利润为 1,105,855,799.50 元,较 2021
30%。 年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经审计
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以剔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786,048,587.90 元增长 40.69%。第一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个归属期已达成业绩考核指标。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
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