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9 年 12 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对照表如下:
条款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47,211.6893 万元。 51,240.0109 万元。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
第十一条
会秘书、财务总监、总经理助 会秘书、财务总监、总经理助
理。 理、研发总监。
公司股份总数为 47,211.6893 公司股份总数为 51,240.0109
第十九条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
通股 47,211.6893 万股。 通股 51,240.0109 万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
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
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第六十七条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 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 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
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 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
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 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
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
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 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
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 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
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 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
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
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
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
第一百零九条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 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数选举产生。 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
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
第一百一十一条 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 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
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
持。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
聘任或解聘。
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
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一百二十二条 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
总监、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
理、研发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
理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