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3 证券简称:扬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4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8 号)核准,扬州扬杰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 11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283,216 股,发行价格为 3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490,478,992.00 元,扣除
发行费用 14,618,757.7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475,860,234.24 元。
2021 年 1 月 14 日,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已将扣除保荐费与承销费后
的募集资金余额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同日出具的“天健验〔2021〕9 号”《验资
报告》验证确认。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
1 智能终端用超薄微功率半导体芯片 138,000.00 129,047.90
封测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 计 158,000.00 149,047.90
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公
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2021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维扬支行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扬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初始存放金
额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元) 募集资金用途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智能终端用超薄微功率半
1 1108020029100558079 300,000,000.00
限公司扬州分行 导体芯片封测项目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智能终端用超薄微功率半
2 司扬州分行 9550880051346800135 477,218,992.00 导体芯片封测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智能终端用超薄微功率半
3 514902078510705 200,000,000.00
司扬州分行 导体芯片封测项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智能终端用超薄微功率半
4 479375575811 300,000,000.00
司扬州维扬支行 导体芯片封测项目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5 0801210000002479 200,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司扬州分行
合计 - 1,477,218,992.00 -
注:上述初始金额为扣除保荐费与承销费后的实际到账资金,其他发行费用未扣除。
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
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余额资金(含利息收入)转入公司一般存款账户,上述
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