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3 证券简称:扬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8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目前,公司主营产品仍以硅基功率半导体产品为主,第三代半导体产品
的销售收入占比较小。2020 年 1-6 月,公司碳化硅产品的销售收入为 19.28 万元
(未经审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0.02%。
2、目前,国内碳化硅市场仍在逐步发展过程中,整体市场规模并不大,且产业链各环节所需原材料仍然对国外依赖性较高;国内半导体企业在产能规模、解决方案及品牌信任度等方面,与国际企业相比存在着差距。
半导体行业市场化程度高,竞争激烈,且碳化硅器件大规模商业化何时启动及市场需求大小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在该领域的未来发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公司目前尚未进行氮化镓芯片和器件的生产,该领域的研发工作仍处于储备阶段。公司采用产学研合作模式,与北京大学团队合作研发垂直结构氮化镓二极管,公司主要负责配合北京大学研发样品的封装测试。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3 个交
易日内(2020 年 9 月 10 日、2020 年 9 月 11 日、2020 年 9 月 14 日)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经自查,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近年来,公司积极布局及推动第三代半导体项目的研发及产业化,但目前公司主营产品仍以硅基功率半导体产品为主,第三代半导体产品的销售收入占比较小。
3、在碳化硅业务板块,公司已组建高素质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的研发设计能力,已成功开发出多款碳化硅器件产品,其中部分产品处于主流客户端的认
证阶段。2020 年 1-6 月,公司碳化硅产品的销售收入为 19.28 万元(未经审计),
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0.02%。
目前,国内碳化硅市场仍在逐步发展过程中,整体市场规模并不大,且产业链各环节所需原材料仍然对国外依赖性较高;国内半导体企业在产能规模、解决方案及品牌信任度等方面,与国际企业相比存在着差距。
半导体行业市场化程度高,竞争激烈,且碳化硅器件大规模商业化何时启动及市场需求大小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在该领域的未来发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公司目前尚未进行氮化镓芯片和器件的生产,该领域的研发工作仍处于储备阶段。公司采用产学研合作模式,与北京大学团队合作研发垂直结构氮化镓二极管,公司主要负责配合北京大学研发样品的封装测试。
5、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0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