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3 证券简称:扬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5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扬州扬杰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投资方案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且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充分盘活资金,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上述资金不得用于开展证券
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并认真、谨慎地选择委托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6、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投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后实施。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针对委托理财,公司已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为有效保证资金安全,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并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设立理财小组,由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投
资专职人员等组成,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实际购买理财产品时,根据董事会批准确定的投资规模和可承受风险的情况,专职人员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接触金融机构;通过行业内了解、实地拜访、参加推介会等方式,筛选出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专业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专职人员根据前期调研、分析情况,形成具体的产品投资方案,经理财小组批准后方可实施。
(2)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投资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必要时要求提供担保。
(3)在委托理财业务延续期间,公司指定专职人员负责跟踪理财产品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并按季度上报董事会委托理财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及时向理财小组和董事会汇报。
(4)公司财务部按照公司资金管理的要求,负责开设并管理理财相关账户,包括开户、销户、使用登记等,负责委托理财相关的资金调入调出管理,以及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委托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5)公司审计部负责委托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财务处理情况、盈亏情况进行核实。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如发现合作方不遵守合同的约定或理财收益达不到既定水平,应提请公司及时终止理财或到期不再续期。
(6)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委托理财投资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运营且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且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此,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0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