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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杰科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09


证券代码:300373        证券简称:扬杰科技      公告编号:2019-091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通知已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以公告的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本次股东大会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19 年 9 月 9 日(星
期一)下午 14:30 在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 6 号扬杰科技 3 号厂区 1
号楼3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9 月 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8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9 月 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梁勤女士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6 人,代表股份 267,145,9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0224%。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 265,939,6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7649%;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 1,206,3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7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7,145,95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206,3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颜爱中律师、唐勇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