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1 证券简称:汇中股份 公告编码:2019-076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在创业板指定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码:2019-072)。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 221,546 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在创业板指
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码:2019-075)。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35,94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20%,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12.49 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2.69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4,243,365.58 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
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 年 10 月 30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1,696,153 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924,038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上述回购股份的价格均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