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ST安控 公告编码:2023-006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俞凌先生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俞凌先 生因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分别于2022年7月29日、2022年8月2日被司法强
制卖出发生被动减持;且因公司破产重整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其持股比
例被动稀释,导致俞凌先生自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暨持股变动比例超 过1%的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72)后持股比例变动累计已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比例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被动减持的基本情况
自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72)后, 俞凌先生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分别于2022年7月29日、2022年8月2日被司法 强制卖出合计652,738股,占公司破产重整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前公司总股 本(以下简称“转增股本前总股本”)957,146,344股的 0.07%,导致发生被动 减持原因系其2019年为宁波市东望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江北支行
借款4,500万元提供连带担保被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冻结并强制执行。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动减 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
1、被动减持的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俞凌 集中竞价交易 2022年7月29日 2.50 489,009 0.05
2022年8月2日 2.30 163,729 0.02
合计 652,738 0.07
2、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 减持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俞凌 无限售流通股 122,123,864 12.76 121,471,126 12.69
合计 -- 122,123,864 12.76 121,471,126 12.69
(二)股东因公司重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股份被稀释情况
2022年10月24日,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宜宾中院”)
裁定受理沧州华云运通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指定四川安控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2022年11月18
日,宜宾中院裁定批准《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
程序。
根据《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安控科技以总股本
957,146,344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6.4816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620,380,055股,转增后安控科技总股本增至1,577,526,399股。
公司重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前,俞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1,471,126股,占转增前公司总股本的12.69%。公司重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俞凌先生持
有公司股份121,471,126股,所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为7.70%。
二、股份变动比例达到1%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俞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1,471,126股,持股比例由前
次2022年6月8日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暨持股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72)后的12.76%变更为7.70%。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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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俞凌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联慧路
权益变动时间 2022年6月2日至2023年1月6日
股票简称 *ST安控 股票代码 300370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无√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652,738 0.07
A股 - 4.99(被动稀释)
652,738 5.06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公司重整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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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22,123,864 12.76 121,471,126 7.7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2,123,864 12.76 121,471,126 7.7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是 □ 否√
的承诺、意向、计划 俞凌先生2022年7月29日与2022年8月2日的股份变动为法
院强制执行被动减持,具体减持时间、数量存在不确定性,俞
凌先生未能事先披露减持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是 √ 否 ?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第十三条 上市公司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 大股东、董监高通过本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减持计划,在深交所备案
并予以公告。
俞凌先生2022年7月29日与2022年8月2日因法院强制执行被
动减持公司股份未能提前15个交易日预披露减持计划。
2、俞凌先生2022年7月29日、2022年8月2日发生的被动
减持为法院强制执行,非俞凌先生主观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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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是□否√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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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俞凌先生上述股份被动减持及被动稀释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信息披露义务人俞凌先生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俞凌先生上述股份减持为被动行为,不存在主观故意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行为。
3、由于上述减持股份属于合同纠纷之被动减持,后续不排除因该原因继续被动减持的可能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俞凌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的后续变动情况,并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2022年12月2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收到〈执行裁定书〉暨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59),俞凌先生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22)沪0115执3715号,因与上海金元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朔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股票融资纠纷,俞凌先生持有的公司1,875万股股票(占本公司总股本不超过1.19%),将可能被执行拍卖。如果本次拍卖、变卖成功,从而将
有可能导致俞凌先生被动减持。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股东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