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安控科技 公告编码:2020-127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将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杭州智慧产业园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 2020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公告》,拟继续 将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杭州智慧产业园项目”的预计
可使用状态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50 号)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 9.28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999,997.4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8,514,475.9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1,485,521.49 元。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6]4499 号)。
上述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 三达新技术 52.40%股权收购项目 12,860.00 12,860.00
2 杭州智慧产业园项目 38,638.00 25,177.59
合计 51,498.00 38,037.59 注
注:验资报告(会验字[2016]4499 号)中募集资金净额为 381,485,521.49 元,扣除本次
发行费用进项税额 1,109,594.24 元后,实际可用于该募投项目的资金净额为 380,375,927.25元。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016 年 8 月26 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开设了 1 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
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2016 年 9 月 14 日公司
连同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开设了 1 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全部用于募集资金投
资的项目中,其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1 三达新技术 52.40%股权收购项目 12,860.00 100%
2 杭州智慧产业园项目 25,177.59 100%
合计 38,037.59 100%
二、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基本情况
1、“杭州智慧产业园项目”延期的原因
杭州智慧产业园项目属于杭州市重点建设项目之一,项目期初总投资预算为人民币 38,638 万元,公司在施工方选择、原材料采购、工程质量、安全环保、成本管控等方面始终坚持“高标准、高要求”,项目投入前期虽经过充分的项目可行性论证和成本预算,但在实际项目执行过程中仍受到了施工期内钢材、商品混凝土等建筑主材及施工人工费用上涨,同时因建设期内施工条件复杂而进行了工程施工方案调整的影响,导致项目建设投资费用增加,且已超出原投资预算。
随着外部融资环境持续收紧的情况下,公司 2019 年度经营性现金流持续恶化,在优先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条件下,后期项目资金投入不足,导致项目工程进度未达预期。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投入项目金额已达 34,388.68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2019 年度自有资金投入 3,386.99 万元,累计自有资金投入金额为 9,211.09 万元)。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杭州智慧产业园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和实际情况,为了更好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在项目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不发生变更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拟对以下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本次调整前预计 本次调整后预计 是否变更项目
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杭州智慧产业园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否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议案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
慎决定,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是由董事会经过认真审议后审慎提出的,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