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安控科技 公告编码:2018-111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8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58,444,4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2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98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4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2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7月5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7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7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相应予以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公告。
2、根据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相应予以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公告。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庄维佳
咨询电话:010-62971668转6133
传真电话:010-62979746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6号楼
七、备查文件
1、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