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9 证券简称:绿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 2023 年股票期
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绿盟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 2023 年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具体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2023 年 7 月 15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
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姜晓丹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三)2023 年 7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3 年 7 月 7日至2023年7月16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包含姓名及职务)。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四)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 123 人调整为 122 人,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958.90 万股调整为 954.00 万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
346 人调整为 337 人,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805.70 万份调整为 1,759.70 万份;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实施完毕,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8 元(含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6.77 元/股调整为 6.76 元/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3.54 元/份调整为 13.53 元/
份。
本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 2023 年 7 月 31 日为授予日/
授权日,以 6.76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22 名激励对象授予 954.00
万股限制性股票,以 13.53 元/份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3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59.70 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六)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披露《关于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完成本期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实际向 33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31.3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3.53 元/份。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第九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因 4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其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61,000 股作废失效;因 23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225,000 份由公司注销。
(二)公司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归属及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行权期对应的考核年度,即 2023 年度公司业绩未能达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公司层面限制性股票可归属比例、股票期权行权比例为 0。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
考核当年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对应限制性股票合计 4,639,500 股,作废失效,涉及激励对象 118 人;第一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合计 8,044,000 份,由公司注销,涉及激励对象 309 人。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事项。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作废与本次注销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与本次注销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2023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相关
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