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9 证券简称:绿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4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
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胡振雷先生,199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崔西福先生,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志喜先生,199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 2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 128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16 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
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聘任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