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9 证券简称:绿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3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7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监事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部分成就的
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部分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42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手续,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68,224股。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部分成就的公告》。
(二)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作废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作
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和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四)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提名刘多、刘圆圆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最近二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每位监事候选人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度进行逐项表决。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段志光一起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依据公司所在行业、地区,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拟定如下:在公司担任其他具体职务的监事,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以及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领取基本工资和岗位绩效工资;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公司不发放薪酬或津贴。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
见
特此公告。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14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1、刘多,男,196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 年毕业于清华大学,获学士学位,1996 年获清华大学硕士学位。曾任解放军总医院计算机室工程师、中国惠普公司咨询事业部顾问经理、技术顾问,上海盈联数码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服务管理事业部总经理、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刘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 1,412,280 股;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刘圆圆,女,199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5 年毕业于中华女子学院,获学士学位。曾任东方银谷(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薪酬福利专员岗位,现任本公司薪酬绩效主管岗位。
刘圆圆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意见。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