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9 证券简称:绿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号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44,541,707.28 元,2021 年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227,254,559.52 元。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67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 782,645,977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总股本 798,584,413 股,其中回购股份 15,938,436 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共计 52,437,280.46 元。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自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本预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2021 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6,210,020 股,支
付的现金总金额为人民币 230,726,106.31 元(不含交易费用)。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
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1 年度回购支付的现金为人民币 230,726,106.31元,视同现金分红 230,726,106.31 元。
3.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金分红金额和 2021 年度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
视同现金分红金额,合计 283,163,386.77 元,占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2.19%,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中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相关要求;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保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公司成长性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未来资金需求、公司成长性等各种因素,同时兼顾股东的整体诉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