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9 证券简称:绿盟科技 公告编码:2021-028 号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为:以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若本次现金分红方案披露日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根据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分配总额。
自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16,400股,股本减少116,400股;因期权激励对象自主行权82,400股,股本增加82,400股。公司总股本由798,366,273股变更为798,332,273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4,176,436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24,176,436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98,332,273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24,176,436股后的774,155,8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0,384,155.28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
2.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及除权除息参考价
计算如下: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每10股红
利金额/10股=774,155,837股×0.78元/10股=60,384,155.28元;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60,384,155.28元/798,332,273股=0.0756378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756378元/股。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0年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8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若本次现金分红方案披露日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根据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分配总额。
2. 自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16,400股,股本减少116,400股;因期权激励对象自主行权82,400股,股本增加82,400股。公司总股本由798,366,273股变更为798,332,273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4,176,436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24,176,436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98,332,273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24,176,436股后的774,155,8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0,384,155.28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
3.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
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98,332,273股剔除已回购股份24,176,436.00股后的774,155,83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8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02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6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8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3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6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后,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路4号益泰大厦三层
咨询联系人:杜彦英、刘静
咨询电话:010-68438880 传真电话:010-68437328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